010-84908807

当前位置: 万国首页 > 卷一 > 宪法

2017司考宪法资料:宪法的基本特征

发布时间:2017-02-08 16:25   
0

摘要:2017司考宪法资料:宪法的基本特征

2017司考宪法资料:宪法的基本特征。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其中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宪法是制定最高普通法律的依据。

②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内容、原则和宪法精神相违背。

③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

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三)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与民主密不可分,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而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如果下面的课程您觉得意犹未尽,请猛击这里查看全部课程

热点推荐
班级名称班级原价阶段优惠价优惠咨询
系统强化班2899详情咨询
主客一体全程通关班3598详情咨询
集训突破班5998详情咨询
集训冲刺班7998详情咨询
深蓝法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