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908807

当前位置: 万国首页 > 卷三 > 民事诉讼法

2021法考客观题【民事诉讼法】-多项选择题

发布时间:2021-11-23 18:50   
0

摘要:A区甲公司和B区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在C区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一批货物,后来乙公司在D区完成了货物的交付。因为货物质量不合格甲公司向D区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重新交付货物并赔偿违约金,乙公司就争议的货物质量问题提交了答辩状,D区...

  A区甲公司和B区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在C区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一批货物,后来乙公司在D区完成了货物的交付。因为货物质量不合格甲公司向D区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重新交付货物并赔偿违约金,乙公司就争议的货物质量问题提交了答辩状,D区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提起上诉。关于本案的分析不正确的是?

  A.本案的D区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依法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B.乙公司以一审法院没有管辖权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驳回甲公司起诉

  C.二审法院以本案基本事实不清为由将本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重审中被告乙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裁定移送管辖

  D.本案判决生效后,乙公司可以以本案一审法院没有管辖权为由申请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首先分析本案的管辖,本案属于合同纠纷,没有专属管辖,没有协议管辖,进入法定管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合同已经履行,但约定履行地在C区,实际履行地在D区,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应当以约定履行地C区法院为准。

  故本案应当由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和约定履行地C区法院管辖。而原告向D区法院起诉,D区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A选项错误。

  其次,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且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法院取得管辖权(应诉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结合本案,虽然D区法院本来对案件没有管辖权,但被告乙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且应诉答辩,D区法院取得了应诉管辖。

  B选项中,既然D区法院取得应诉管辖权,所以乙公司关于一审法院没有管辖权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故二审法院应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选项错误。 C选项中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且应诉答辩的,受诉法院取得应诉管辖权,故在后续的程序中(如发回重审的重审以及再审程序中),被告不得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C选项错误。

  D选项中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第一个角度,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删除了“管辖权错误”这一再审理由,故当事人不能再以管辖权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第二个角度从我们讲的应诉管辖角度,既然受诉法院取得应诉管辖,则不存在管辖权错误这一说法,故不能再以管辖权错误为由申请再审。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如果下面的课程您觉得意犹未尽,请猛击这里查看全部课程

热点推荐
班级名称班级原价阶段优惠价优惠咨询
系统强化班2899详情咨询
主客一体全程通关班3598详情咨询
集训突破班5998详情咨询
集训冲刺班7998详情咨询
深蓝法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