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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2020法考备考考点执行中止

发布时间:2020-06-16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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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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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中止


(一)概念


执行中止是指因某种特殊情形的发生影响执行程序的继续进行,因而暂时停止,待影响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执行。


(二)具体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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