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908807

当前位置: 万国首页 > 卷二 > 刑法

2022年法考刑法客观题-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发布时间:2022-08-15 19:13   
0

摘要:司法考试改革后称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分两个批次考试,试卷由原来的三卷改为两卷,根据历年试题内容可知民刑法考点依然是占比最大的,行政、刑诉、民诉次之,三国法、理论法、商经法被称之为小法,但也是背多分科目,下面万国法...

  司法考试改革后称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分两个批次考试,试卷由原来的三卷改为两卷,根据历年试题内容可知民刑法考点依然是占比最大的,行政、刑诉、民诉次之,三国法、理论法、商经法被称之为小法,但也是背多分科目,下面万国法考为大家总结了一些法考方面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甲是某机关领导,乙是甲的远房亲戚。乙为获得一项工程,携带两箱王老吉饮料来到甲家里。在聊天过程中,乙拿出一块价值60万元人民币的手表,表示要送给甲并希望在工程中标上能得到甲的帮助,甲拒绝。乙趁甲不备,偷偷将手表放在茶几下层离开。甲不知情。保姆以为甲知道此事,将手表放入甲的床头柜。对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乙的行为成立行贿罪

  B .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C .认定乙构成行贿罪与甲不构成受贿罪不矛盾

  D .保姆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贿赂犯罪的认定。

  乙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付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以行贿故意实施了行贿行为,成立行贿罪,A选项正确;

  由于甲不知情,没有受贿的故意,不成立受贿罪,B选项错误;

  成立行贿罪,并不意味着对方一定成立受贿罪,C选项正确;

  保姆没有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因此不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D选项错误。

  上述内容就是万国法考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刑法》方面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想知道更多关于民法、刑法等方面的知识,尽在万过法考。


如果下面的课程您觉得意犹未尽,请猛击这里查看全部课程

热点推荐
班级名称班级原价阶段优惠价优惠咨询
系统强化班2899详情咨询
主客一体全程通关班3598详情咨询
集训突破班5998详情咨询
集训冲刺班7998详情咨询
深蓝法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