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故意杀人罪在近五年,平均每年占2-5分,它是刑法中大家最熟悉的罪名,但在法考中却不那么简单。命题人通常将它跟四种犯罪形态一起考察,以此来增加题目的难度。
故意杀人罪在近五年,平均每年占2-5分,它是刑法中大家最熟悉的罪名,但在法考中却不那么简单。
命题人通常将它跟四种犯罪形态一起考察,以此来增加题目的难度。
来吧,先看一道题,测一下自己的水平:
甲架好枪支准备杀乙,见已身患绝症的乙踉跄走来,顿觉可怜,认为已无杀害必要。甲收起枪支,但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甲是否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小伙伴们思考一下。如果有了答案,那就来看看这道题的解析吧,检验一下自己的答案是否正确
在本题中,甲有杀人的主观故意、有架枪的着手行为,最后还出现了乙死亡的危害结果,若无其他排除犯罪事由,这不妥妥的故意杀人罪吗?其实并不是!
甲中途收枪的行为代表甲在能杀死乙的情况下放弃了杀乙的犯罪,并且实施了停止犯罪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中止。对于乙的死亡结果,其归因与甲不小心触动扳机的过失行为,继而甲对此仅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易错点分析
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考点还有两个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
1. 对生命法益的承诺是无效的,对于被害人承诺的安乐死、协助自杀等行为,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成立故意杀人罪。
2. 对于以危害公共安全等方式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的,如果危害了公共安全,原则上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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